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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愛中最重要的,是''喜歡''啊!

2019年11月27日 星期三




        這篇是好久之前我先記個開頭就不了了之的一篇,用草稿記錄還是不能打得太隨便,不然都沒有想要寫的fu...就這樣廢了好幾篇...

        在那久以前,正當我在煩惱為什麼男人要對我這麼壞?為什麼他對我的付出這麼少?我是不是太斤斤計較了?到底該怎麼做比較好?

         在我翻遍了天蠍座、第五型、逃避依附...等文章後,看到某篇部落格的文章《戀愛最重要的是喜歡啊!》

         在我們還沒交往前,我們其實是想盡辦法讓對方可以喜歡自己,例如想盡辦法希望對方讓自己感興趣,我們會打扮得漂亮一點,會希望自己表現良好,或是會用一些小心機讓對方來靠近,如果是男性那更是想盡辦法讓對方更喜歡自己,那為什麼在一起後喜歡就變得這麼理所當然?

        當然不是說交往後就不會注意自己的形象,只是交往後更在意對方付出多少,而非我們多努力讓對方喜歡自己,或注意到對方有多喜歡自己,可能對方想復出的程度就是這樣,或是對方喜歡我的程度就是這樣,交往後責怪對方為什麼不這麼喜歡我,不像交往前努力讓對方多喜歡自己。

        這想法多少牴觸了我「不要委屈自己討好別人」這個信念,這個信念有個問題是可「做一些行為使得對方開心」=「討好別人」。

         「做一些行為使得對方開心」:是中性的,是達成目的的手段。

        「討好別人」:是行為的描述,但前提是「自己不值得被愛,所以要做一些行為才能被愛。」,因為自己是卑微的,所以才用「討好」二字。

        「表現更好讓對方喜歡自己」:比較像是「你不知道我有多好,是因為你還沒認識我」,因為自己原本就有自信,所以才將有的會的東西展現出來,其實也是某種自戀而已。

         自卑的我,總想著,我現在這樣讓對方開心是不是很卑微?我想要有自信地去做這些事,但因為底子沒有,所以只好形式上做到,但那感覺只是逞強,逞強自己很好,所以對方應該做些什麼事,我計算,我有沒有吃虧,完全忘記我們之間本來應該有的開心與感謝。

         其實內在不想承認的是,「對方有可能就是沒這麼喜歡自己」,內心掙扎,所以才想逼對方就範...但誰能確定沒依照自己的方式表現出來,就等於沒有愛?總是要磨合模核才能確定,愛也許能從理解對方開始。

       



        但....我還是不想要去想盡辦法讓對方喜歡我,我現在覺得自己很糟糕,我在一個不是很好的階段,我謝謝對方能包容現在這糟糕階段的我,我也期望這階段的我能克制好自己,不要因為我的自卑使得自己過度擔心這段感情,想講句老話,船到橋頭自然直啦~


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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